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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的
发布时间:2017-02-21 15:13 来源:dede58.com 阅读:
云科发〔2017〕147号 
 
省直有关单位、行业协会、各州(市)科技局:
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指出,要“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、评价成果的机制”。2016年6月,科技部已废止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》,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再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。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,不宜由社会专业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外,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。为积极探索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评价新机制,推进云南省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专业化、规范化和社会化,现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云南省科技厅推荐以下3个单位作为先行试点机构:
云南省科学技术院(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云南分中心),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(科技评估中心),云南省企业创新研究会。
二、具备条件的州(市)科技局,省直有关单位、行业协会可在2017年3月31日前遴选推荐1家试点机构,从事辖区、系统和行业内的科技成果评价,并报省科技厅备案。
三、各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开展评价活动。要制定相应的科技成果评价规程和办法,建立评价咨询专家库和专家诚信管理。要加强行业自律,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,保证科技成果评价的独立、客观和公正。要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评价与应用转化相结合的有效模式,主动为成果转化与金融支持相结合提供服务。
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培育和支持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发展。同时,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管、推动行业自律和强化社会监督,促进评价机构的健康发展。
 
附件:1.省科技厅推荐试点机构名单
      2.科技成果评价报告(参考格式)(点击下载)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云南省科学技术厅
2017年2月16日
(联系人及电话:龙向东,0871—63155414) 

 
附件1
        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名单
 
(一)云南省科学技术研究院(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云南分中心)
 地址: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406室
 联系人及电话:甘晓玥 0871—63136141
范晓娟15911531175
(二)云南省科技情报院(科技评估中心)
 地址:昆明市人民东路246号504室
 联系人及电话:崔毅0871—63163165、13888709670
(三)云南省企业创新研究会
地址: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709室
联系人及电话:董艾0871—631272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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